项目总价限价288万元(不含税、含运费、包装费、安装费、运用训练等全部费用)。
4.1 招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安排,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经营执照经营规模须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类别;
4.2 招标人应为产品出产商或具有出产厂商唯yi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供给出产厂商授权证明。
4.3 供给zui新的上一年度(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政审计报告。
4.4 招标人需供给至少一项数控车床或磨床产品2016年1月1日至递送招标文件截止时刻的出售成绩。
4.5 许诺(到递送招标文件截止时刻)未处于被责令歇业,产业被接收、冻住、破chan状况【许诺格局自拟】;
4.6 许诺近三年(到递送招标文件截止时刻)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任部分、我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内部质量监督检查中标的物无任何质量上的问题【许诺格局自拟】;
4.7 许诺近三年(到递送招标文件截止时刻)在我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内没再次出现违约、供货质量上的问题【许诺格局自拟】
4.9 招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中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或被zui高人民法院在“信誉我国”站或各级信誉信息同享平台中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
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备案号:浙B2-20100369